11月29日-12月2日,中国旅行社协会第四届二次理事会在九华山召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文学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吴文学指出,要正确认识旅行社业的昨天,科学评估旅行社业的现在与未来。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近十年来,中国旅行社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旅行社25946家,实现营业收入3374亿元,占旅游业总收入的13.03%,从业人员31.82万人,占旅游从业总人数的2.36%。十年之前的旅行社业是旅游业诸要素的核心要素,是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生产力,是连接旅游生产服务各个环节的纽带,是沟通旅游生产、消费的桥梁,在扩内需、促消费、增就业、促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的旅行社业依然是我国国内旅游的基础,是旅游者服务的先导力量和重要力量,是决定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自由行等旅游方式的兴起及多种因素的影响,旅行社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决不能因为这些新情况包括新经营体的进入就否认旅行社业的存在和发展前景,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唱衰”旅行社业的说法:一是旅行社业作为专门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业,在信息掌握、线路安排、旅游接待等方面,能够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和“全程一站式”服务,其作用不可替代;二是旅行社业利用自身资源,以变求新,把线上营销和线下营销有效结合,巩固存量市场、增加增量份额,打造更专业、更高性价比的自由行等个性产品,从多方面入手主动调整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
吴文学指出,要把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挑战转化为机遇。一是深化对《旅游法》的全面认识。《旅游法》是一部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和从业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法,是一部对规范经营、服务合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等提供依据的规范法,是一部健全体制、政府功能、强化规划、发展机制、促进旅游生产力的发展法。二是深化对《旅游法》的正确理解。各个旅游市场主体特别是旅行社要更加全面和综合的去理解和贯彻《旅游法》,而不是局限在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上,否则就过于狭隘,失去了立法的宗旨。三是深化对《旅游法》挑战的应对。《旅游法》并没有禁止旅游购物,只是禁止不规范的旅游购物;国家旅游局也没有发布禁止旅游购物消费的文件,而是在施法中查处了拿回扣的侵权购物。从现在开始,在全国开展低价组团、违法购物专项整治行动,要让违法购物店关门,查处违规社、违法导游。四是深化对《旅游法》机遇的捕捉。要善于“利用倒逼机制”,对陈旧的、完成生命周期的做法进行大胆改革,着力解决扭曲的经营模式,理顺旅行社与导游的关系,依靠市场尽快垂直分工,停止租赁、挂靠等恶性竞争经营方式,加强企业诚信品牌建设。要着力建设好旅行社业这一旅游强国的基础。一是国家旅游局要把助力旅行社业发展摆上行业工作的首位。没有旅行社业的强大,就没有旅游业的强大,没有旅行社业与导游的形象,就不会有中国旅游业的形象乃至世界旅游强国目标的实现。国家旅游局要研究政策促进发展,要促进业态结构调整,要强化服务,支持企业做强,要加强监管,减少违法和树立形象。近期在施法专项活动中,要总结推广一批好典型,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和企业。二是旅行社业要有战略思考、战略定位和战略选择。大企业要借大势,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要立足树立品牌,引领发展;股份制企业要释放经济活力;小企业要多生少死,求发展;积极探索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三是旅行社协会要立足现在,谋划未来。协会要凝聚企业共识,定期发布公告,引领行业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国旅行社协会会长张立军和副会长季若荔所做的旅行社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及建立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决定,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主要负责同志就《旅游法》实施以来的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前,吴文学在安徽省旅游局、池州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陪同下,检查大愿文化园、九华山旅游区等单位的文明燃香工作。